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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2022年首次考核工作顺利结束

来源: 日期:2022-07-20 点击次数:51

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经过了一个周期的项目宣传推广、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后,在7月16日迎来了首次全国统一考试。本次考核学员涵盖了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重庆、新疆等省份。

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最终考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称“卫健委人才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线上非集中方式进行。为使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考核工作总体部署,卫健委人才中心提前向学员发送相关考试通知、远程在线考试规则及考生须知等,并在7月13日进行了一场模拟考试,在项目办及实训基地有效组织及配合下,将考试系统使用、技术要求及操作等事宜对学员进行了全面指导。7月16日上午9时考试准时开始,期间卫健委人才中心及项目办相关工作人员实时全程关注,最终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首次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项目简介: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了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任务。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健委人才中心”)和国家开放大学积极探索“卫生+教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共同开展卫生健康人才职业技能培训认证工作,打造素质高、实用性强的健康服务业人才队伍,为实现健康中国提供人才支撑。

培训方向包括:中药药剂、西药药剂、应急救护与自救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

考核合格后,由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颁发“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并在双方官方网站上提供免费查询。证书成果可存入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可实现不同类型成果转换,可作为卫生健康领域用人单位人才评价的参考依据。

考生报名知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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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功报名的学员在完成要求的学时后,可以参加当期的考试。对于经考前培训学时达标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颁发相应能力水平评定证书,其证书性质为培训合格证书,非职业/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和职称类证书,表明学员参加过系统的培训学习并且在全国统一考试中成绩合格,反映学员掌握了一定的专业能力,不存在可转为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及挂靠等情况。

在此提醒望广大学员及相关单位谨慎识别,不要相信“兼职/挂靠”、“职业/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资格认证”、“资格认定”、“转注册”、 “免考”、“直出”、“包过”等违规误导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对于假借我中心名义的不法行为,我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举报电话:010—5334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