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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取得成效

来源: 日期:2023-02-16 点击次数:961

国家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指导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发挥专业优势,科学防控、综合施策,合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在部门分工基础上,制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点,细化实化全年具体工作措施,全面压实委内各司局和地方责任,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地。联合教育部、体育总局等部门开展年度各省人民政府近视防控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通报地方政府,督促整改,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监测干预。对全国所有地市持续开展学生近视及其影响因素监测,2021年多地实现监测区县全覆盖。权威发布了202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52.7%),全面动态评估不同年级学生近视率的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指导各地、各校有针对性地、精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和干预行动。

三是典型示范引领。2021年新确定了174个县(区)为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区),全国试点县(区)达到357个,专业对口机构扩大到14家,进一步强化专业指导力量。在全国形成了一批综合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可推广的近视防控典型经验试点县(区),以点带面,全面推广综合防控近视适宜技术。

四是加强标准研究。发布《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制修订《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技术服务指南》,为科学规范地预防和矫正近视提供技术标准。支持专业机构开展远视力储备等近视防治基础性研究及适宜技术应用研究,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五是防控关口前移。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加强近视早期监测和预警能力。推动全国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依托电子健康档案完善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入学实时转移、动态管理。加强眼保健基本服务建设和技术指导,基层儿童眼保健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六是规范视觉环境。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开展教室(教学场所)采光照明抽检工作,促进学校改进教学卫生条件。将规范近视矫正纳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七是提升专业水平。成立国家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近视防控国家级专家支撑作用,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强化基层眼科和眼视光人才队伍建设,在中初级考试专业中增设眼视光技术专业,逐级开展基层儿童眼保健人员技术指导,推进眼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是全方位教育引导。发布《有阳光 有未来·防控近视科普常识》《专家共识:同心同力·促进儿童青少年眼健康》《寒假期间儿童青少年预防近视健康科普20询解》,开展“全国爱眼日”“我爱眼 我话眼”征文评选等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在《学生健康报》开设“学生健康来了”专栏,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增强家长和孩子“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十四五”眼健康规划。以儿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推动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周期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近视矫治水平。二是全面加强监测与评估。在地市级全覆盖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县(区)学生近视监测全覆盖。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近视防控年度评议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实施干预。三是继续扩大适宜技术推广范围。加强对全国首批183个和第二批174个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区)的“一对一”专业指导,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成效。四是加强0-6岁儿童眼健康管理。确保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推动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的逐步建立。五是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部署做好2022年学校教室采光照明的国家随机抽查,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执法,规范近视矫正服务。六是加强标准制定和基础性研究。开展儿童远视力储备调查、干预保护效果研究等基础性研究和相关标准制修订及宣贯等工作。七是持续不断开展公众眼健康宣教。举办形式多样的儿童青少年预防近视宣传活动,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和儿童青少年共同加强近视防治,形成氛围。八是统筹推进学校卫生工作。以近视防控为突破口,综合防控肥胖、心理、脊柱侧弯等影响学生健康的问题,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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